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简介
一、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与结构
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》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所确定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,在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中,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。随着我国行政立法速度的加快和行政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,本课程的重要性也与日俱增。
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》的课程设计,围绕我国现行行政法律体系的设计安排。主要包括行政法基本原理、行政组织法、行政行为(行政活动)法和行政监督与救济法等几大部分内容的逻辑关系,按照“编章节”结构进行安排。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涉及如下几个方面:1、行政法的基本原理、原则、历史演进和研究方法等;2、行政组织(行政主体)法的一般理论、种类、职权职责、管理手段与相对人等;3、行政行为法的一般理论、行政行为的性质、特征、构成要件、合法要件等;4、几种常见的行政行为,如行政立法、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的具体介绍;5、行政程序和其他行政活动等;6、行政监督与救济的一般理论;7、行政复议;8、行政诉讼一般原理和程序;9、行政赔偿等。
二、本课程的讲授重点
上述几种主要内容中,行政法一般原理、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、行政主体、行政行为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行政赔偿是本课程的讲授重点,其中,行政法一般原理、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又是重点中的重点。
三、本课程的讲授目标
通过对本课程的讲授,达到两方面的目标。一方面,使学习者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有相当深刻的理解,对行政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晰的认识;另一方面,让学习者逐渐习惯用行政法的思维、逻辑和方法去考察、分析、理解社会现实问题,能够初步解答和回应社会现实中的行政法问题。两个方面相辅相成。
四、本课程的授课方法、学时安排
本课程主要采用四种授课方法:1、授课方式:重要理论、教义采取课堂讲授与课外讨论相结合的方法;2、实证法的比较、分析法;3、案例分析法(经典案例和一般案例);4、重点内容比较、讨论法;5、模拟法庭实际案例审判法。
学时安排:法学专业本科生:72学时左右,其中讲授56学时,重点内容讨论、案例分析、模拟法庭等16学时,作业在课外完成。法学专业研究生:128学时左右。
五、主要参考书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