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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确定的法学十四门核心主干课程之一,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
主要内容围绕市场经济的法律组织及其市场运行而设计,包括商法总论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、公司法、证券法 、票据法、保险法和破产法,形成7个知识模块。
1980年我校最早在国内高等政法院校中开设商法学课程。拥有目前国内最大的商法教学师资队伍。
1981年我校江平教授主编了国内政法院校最早的商法学教材《资本主义国家民商法》。
目前使用的教材为赵旭东主编《商法学教程》,是商法教学的最新教材,内容体系有明显的发展和创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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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性质:必修课 授课时数:180学时
授课对象:本科生 课程学分:10学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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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 平 教授 |
赵旭东 教授 |
王 涌 教授 |
胡利玲 副教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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